2024年5月17日消息,东莞凤岗心怡诊所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使用的消毒产品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及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被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 根据公告内容,东莞凤岗心怡诊所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五联联兴路69号101室未按规定填写《门诊日志》,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不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四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的有关规定,使用的碘伏消毒液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