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7日消息,东莞市长安锦华内科诊所有限公司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开展诊疗活动,被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罚款29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53元。
根据公告内容,东莞市长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接到东莞市长安镇卫生健康局移交东莞市长安锦华内科诊所有限公司的违法线索,于2024年3月27日下午到东莞市长安锦华内科诊所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开展诊疗活动。
东莞市长安锦华内科诊所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二十三条,构成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开展诊疗活动的违规行为。对此,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900元并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353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