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7日消息,佛山市南海区罗村永江化工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被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罚款20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该公司未遵循《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没有制作危险货物运单。佛山市南海区罗村永江化工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构成了违反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规行为。处罚结果为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对佛山市南海区罗村永江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2000元的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