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7日消息,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因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被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罚款1万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经过进行详述。
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构成了该违规行为。罚款1万元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参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第八条来决定的。